一、考试内容
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印发的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》,科目三考试项目如下:

1适用车型:A1、A2、A3、B1、B2、C1、C2、C3、C5

考试项目:上车准备、起步、直线行驶、加减挡位操作、变更车道、靠边停车、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、通过人行横道、通过学校区域、通过公共汽车站、会车、超车、掉头、夜间行驶、模拟夜间灯光使用、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增加的考试内容(仅适用车型A1、A2、A3、B1、B2)

2适用车型:C4、D、E、F、M、N、P

考试项目: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

二、评判标准(带“*”的代表新增或修改)
科目三通用评判
不合格情形

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;

2遮挡、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;

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;

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、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;

5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的;

6绿灯亮起后,前方无其他车辆、行人等影响通行时,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;

7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;

8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;

9单手控制转向盘时,不能有效、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;

10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,方向晃动,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;

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、速度的;

12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,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;

13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;

14行驶中空挡滑行的;

15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;

16违反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影响交通安全的;

17不按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;

18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;

19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;

20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;

21*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;

22*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靠边停车前,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;

23争道抢行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;

24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;

25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;

26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、非机动车时,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:

27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,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的;

28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;

29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;

30制动、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;

31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、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;

32因观察、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;

33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;

34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;

35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、后制动器的;

36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。

37扣10分情形

38驾驶姿势不正确的;

39起步时车辆后溜,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;

40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;

41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,不能及时纠正的;

42转弯时,转、回方向过早、过晚,或者转向角度过大、过小的;

43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;

44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;

45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;

46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;

47制动不平顺的;

48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,不按规定让行的。

科目三专项评判

1上车准备

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,不合格;
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。

2起步

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,不合格;
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,不合格;
起步前,未观察内、外后视镜,*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启动发动机时,挡位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的,不合格;
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未及时纠正的,不合格;
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但能及时纠正的,扣10分;
发动机启动后,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,扣10分;
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,扣5分;
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,扣5分;
起步时,加速踏板控制不当,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,扣5分;
启动发动机前,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、后视镜、检查仪表的,扣5分。

3直线行驶

方向控制不稳,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,不合格;
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不合格;
不适时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扣10分;
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扣10分。

4加减挡位操作

未按指令平稳加、减挡的,不合格;
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,不合格;
行驶中挂错档,不能及时纠正的,扣10分;
车辆运行速度与档位不匹配,扣10分。

5变更车道

变更车道前,未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,*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变更车道时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;
变更车道时,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。

6靠边停车

停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,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,不合格;
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,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,不合格;
停车后,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,不合格;
*需要下车的,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,不合格;
*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,不合格;
*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,未超出50cm的,扣10分;
停车后,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,扣10分;
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,扣10分;
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,扣5分。

7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

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,不合格;
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转弯通过路口时,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*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的,不合格;
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,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,不合格;
左转通过路口时,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,扣10分。

8通过人行横道线、学校区域、公共汽车站

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,不合格;
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未停车礼让行人的,不合格。

9会车

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不减速靠右行驶,或未与其他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,不合格;
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,不合格;
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,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,不合格。

10超车

超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,不合格;
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;
超车时,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,不合格;
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,不合格;
超车后,驶回原车道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,不合格;
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,不合格;
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,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,扣10分。

11掉头

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,不合格;
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,不合格;
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,不合格;
掉头时,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,扣10分。

12夜间行驶

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,不合格;
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,不合格;
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,不合格;
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,不合格;
在有路灯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,不合格;
进入无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,扣5分。
模拟夜间灯光使用
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评判按夜间行驶规定执行。

三、合格标准

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,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